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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加强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紧扣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承诺、健全纠纷处理、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推出五大方面13项具体举措。
明确建立创新医药知识产权跨部门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协同开展联合研判、政策会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结果、药品三类声明等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筛查预警机制,强化源头防控。
完善企业挂网自主承诺制度,依托专利链接制度引导仿制药企业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和市场独占期届满后合规上市,将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药品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形成“承诺+信用”的双重约束。
完善专利侵权异议处理程序,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速通道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对侵权产品采取不予挂网、撤销挂网等惩戒措施,切实保护创新医药企业合法权益。
为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开通挂网绿色通道,构建跨区域专利预审服务协同机制,拓展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强化专家支撑与海外维权援助,助力创新成果落地。
丰富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体系,营造支持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措施》以强化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为目标,支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医药产业活力,进一步服务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云南省将完善升级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理平台,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开通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受理端口,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一次认证、一网通办”;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联动办结”原则,优化整合线下窗口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便捷程度。
《方案》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职责分工。省级层面,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平台建设、流程优化和部门协同等,省司法厅配合做好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等事项;市、县级层面,重点推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和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落地见效。
下一步,云南省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加强宣传推广,持续开展系统功能、审批流程、服务内容迭代优化升级,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和办事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府谷海红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城固蜜桔》等8项省级地理标志地方标准获批发布。
该批标准将于2026年4月18日正式实施,系统规定了凤县大红袍花椒、府谷海红果、合阳远志、大荔黄花菜、城固蜜桔、横山大明绿豆、眉县猕猴桃、渭南华州山药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产地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与判定规则,以及标志使用、包装规范、运输贮存要求等内容,为地理标志保护和产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与实操准则。该批标准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下一步,陕西将持续完善全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宣贯与推广力度,深化“培育、运用、保护”服务,以高标准建设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地理标志在赋能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近日,江苏省发布通知,启动工信领域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该工作聚焦江苏“1650”产业体系,以项目化方式支持重点产业构建“4库1平台”(即行业数据资源库、行业数据技术库、行业数据标准库、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库及行业数智服务平台)的数据治理体系,引导相关行业推进数据治理与流通应用,支撑垂类大模型、智能体等人工智能应用开发落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作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重要内容,鼓励引导申报主体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提前化解数据来源合规、权益划分等问题,为后续数据集(库)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提供规则指引与制度保障。
近日,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等联合主办、以“激活知识产权价值 赋能低碳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绿色低碳产业知识产权创新生态大会暨“绿创中国行”启动活动在武汉举办。
活动现场,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与相关企业共同为湖北省绿色低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揭牌。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作为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场所联盟轮值主席,与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山西等地的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启动“绿创中国行”系列活动。现场还开展了绿色低碳创新联合体发起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战略合作签约、专家聘任、绿色技术发布等活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投资机构、创新服务平台及产业招商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绿色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和产业落地。来自经营主体、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围绕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分享,并现场推广、演示最新专利成果。
下一步,湖北省将依托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链接创新、市场、服务资源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质效,为湖北省打造全国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近日,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和普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6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和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2026年甘肃省知识产权宣传和普法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突出政治引领、法治导向、省情特色,为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思想基础、法治保障和社会根基。
在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方面,《通知》明确七大重点任务,包括全面宣传解读知识产权规划,系统展示“十四五”时期事业成就、深入解读“十五五”规划部署;强化法治宣传导向,针对法规制度完善与地方立法进程开展宣传;宣传知识产权便民利企成效,展现改革创新与服务优化实践成果等。在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方面,《通知》部署包括深化宪法、民法典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受众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健全执法与普法融合机制,建立以案普法长效工作模式等七大重点任务。
《通知》同时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宣传普法队伍建设,坚持宣传与普法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工作实效,为甘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与法治环境。
为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于4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向全社会展示“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的突出成效。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围绕“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宣传主题,集中开展新闻发布、宣传培训、成果推介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通过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旨在深入普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夯实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基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在鼓励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专利运用,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青海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包括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条,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聚焦“四地”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强化专利布局。其中,专利促进章节明确,省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绿色有机农牧业等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保护章节则聚焦专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专利纠纷调解等重要方面,提出省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专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等工作。
同时,《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将专利人才的培养、引进纳入人才发展规划。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专利转化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等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强化人才支撑、金融赋能与产学研协同,切实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环节,让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