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算多多



健全数据管理规范与标准。推进《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修订《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强化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周”活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与协同保护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推动登记证书作为数据流通、交易等活动的可信凭证。加强示范合同推广,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数据产权保护体系。
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推动基层数据一次填报、多方共用。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开放广东”平台,推进高价值数据分类开放。推动省数据集团组建,促进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开发。
创新社会数据开发利用。聚焦制造、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鼓励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开展数据合作。推动企业建立覆盖全环节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培育一批标杆示范场景。探索在医疗、金融等领域提供依场景授权的个人数据服务。
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持续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挖掘数据应用标杆场景。创建政务智能联合创新工场,打造“珠江数湾”数据沙龙,推动供需精准对接。
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应用。举办广东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持续建设符合真实场景需求的高质量数据集。推动落实交通、医疗等领域国家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任务。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打造全省高质量数据集综合服务平台。
梯度培育数据企业。建立全省数据企业库,开展“十百千”数据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打造十家“领航级”、百家“成长级”、千家“种子级”数据企业。
打造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发挥引领作用,创新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态,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体系和规则标准。鼓励公共数据产品进场交易,鼓励交易所参与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平台企业和“数据商”拓展数据流通服务。紧抓人工智能等机遇,培育新型平台企业。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数据流通服务模式。积极培育“数据商”新业态,创新拓展各类数据产品和服务。
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推动东莞、广州天河区、深圳南山区等地落实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任务。鼓励有基础的地区打造数据标注基地或相关产业园区。
推动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聚焦三大能力,推动落实城市、行业、企业等三类国家级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任务。在医疗、能源等重点领域推动建成运营不少于20个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接入不少于500家企业。
强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动广州、深圳、珠海、横琴等地落实国家级数据基础设施试点任务。加快建设区块链网络,支持地市探索数据可信流通技术路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鼓励依托数据基础设施开展数据开发利用。
坚守安全底线。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数据安全合规管理体系。
强化组织保障。在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机制下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支持打造数据领域创新平台,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扶持措施。
加强要素保障。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数据产业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人才保障,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深化首席数据官机制,鼓励共建数据产业学院和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