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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31 来源: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作者: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汽车数据处理者高效便利安全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提升汽车数据出境便利化水平,制定本指引。

  汽车数据处理者按照本指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本指引所称汽车数据是指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电信运营企业、自动驾驶服务商、平台运营企业、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一、适用范围

  以下情形属于本指引所称的汽车数据出境活动:

  1. 汽车数据处理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传输至境外;
  2. 汽车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3. 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

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情形

  汽车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1. (略)
  2. 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
本文转载自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作者: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原文标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的通知 》, 原文链接: https://opendata.sz.gov.cn/article/article/toArticleDetails/2038516150711001088。 本平台仅做分享和推荐,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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