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政务AI算力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本级政务AI算力租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内容 |
详细信息 |
| 项目编号 |
330300261430010000027-WZLCZB(W)-2026-09016 |
| 项目名称 |
市本级政务AI算力租用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1,0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1,0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市本级政务AI算力租用服务项目
- 数量:1
- 预算金额(元):1,000,000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备注:无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至 2026年09月24日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
-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策文件执行说明: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行政裁决机制与在线服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
- 询问: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 质疑: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 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 法律效力: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质疑与投诉时限: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 (一) 质疑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二) 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 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投标准备:
- 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
- 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 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 (三) 采购文件获取说明:
招标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温州市数据局
-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00号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
-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62925
- 质疑联系人:单先生
-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673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碧霞、郑永强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887322、13757727199
-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 质疑联系方式:137577271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 传真:
- 联系人:赵老师、匡老师
-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 0577-85501562
4. 技术支持与服务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