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项目管理信息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雨花区教育系统2024年长郡雨花外国语及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407240071
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计金额小写: 2318618.36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佰叁拾壹万捌仟陆佰壹拾捌元叁角陆分
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0268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5930.8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整体完成并验收满一年后(不计利息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587257352200)
验收方式及要求
-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 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双方权利与义务
-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违约责任
- 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