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路灯能源费用托管与智慧城市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路灯能源费用托管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21,541,895 |
| 2 |
智慧城市管理平台运营服务 |
平台运营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4,258,105 |
| 合计金额小写:364,1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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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大写:叁亿陆仟肆佰壹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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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 路灯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要求
根据设施现状及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由乙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对甲方区域内的33654盏高压钠灯路灯、7803盏老旧的LED灯具、313个路灯配电箱、96个路灯地柜等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变压器的维修与更换、防雷检测、电缆维修更换、第三方(人)毁损路灯的维护或更换、按需进行路灯(含灯具、灯杆)除锈防腐等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智慧化平台建设及系统搭建、节能改造、设施建设以及路灯监控中心建设,路灯设施电费的缴纳,项目改造完成后提供10年的运维服务等。
具体服务内容:
- 电费的缴纳:由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路灯电费的缴纳,按季预存下一季度电费,年底结算(交安、天网、景观照明、喷淋等现状外接电源的电费约350万每年已包含服务总价中,如有新增外接电源,相关费用由乙方向相关方自行收取)。
- 建设智慧路灯监控中心:由乙方购置或租赁一处不少于200平方米的路灯智能化平台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建设智慧路灯监控中心,安装监控大屏、办公电脑,配备必要的人员及办公设备、办公用房装饰装修。
- 现有路灯节能改造:更换33654盏高压钠灯、7803盏老旧的LED路灯逐步更换LED光源。(具体数据以乙方自行踏勘现场为准)
- 构建数字化管理系统:由乙方为313台箱变及96台地柜增加远程集中控制器,加装41457套单灯控制器,实现全区域路灯“可视化、一张网”管理。
- 照明资产核查:完成城市照明资产,包括25321杆照明灯杆、313台变压器以及96路灯地柜的照明资产普查工作,同时张贴相应的二维码标签加装电子锁。
- 照明设施改造:由乙方按照运维考核标准(见附件)完成望城区城市照明的日常运维工作同时每年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路灯灯杆进行更换以及老化电缆更换。
- 路灯日常养护: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工作,确保路灯照明设备设施安全、完好、稳定的运行。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须建立专职养护队伍,其中具有安全员C3证的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养护人员不得少于10人,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需在望城区域设置养护项目部。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见采购文件要求。
2. 智慧城市管理服务要求
提供视频云平台升级、建设低空无人机飞控平台、视频数据治理及AI预测事件处置管理,实现对违章建筑识别、大型广告牌安全预警、黄土裸露预警、防尘网检测预警等城市智慧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
具体服务内容:
- 视频云平台升级:对接入的全区所有视频监控点位信息进行治理;增加统计报表分析功能,形成统一的数据视图并进行可视化展示。
- 区运营中心管理驾驶舱升级:包括无人机可视化、AI交互应用和智能体AI大模型管理。
- 低空飞控平台:整合无人机飞行监测、装备管理、人员管理、飞控任务规划等核心功能,构建“空地一体化”的智能管控体系。
- 高位视频监控及无人机巡检服务:完成存量100路高位视频监控点位进行接入,30路新增高位视频监控服务、4路自动巡查无人机服务等。
- 视频点位治理:提供全区6631路视频信息整理服务,针对缺乏经纬度及其他信息的视频监控进行补充修正。
- AI平台算法服务:提供大型户外广告安全监管、建筑工地裸土覆盖、建筑工地控尘、违规建筑识别4种算法服务。
- 人工研判服务:提供5×8小时驻场运维与研判服务,对系统抓取的潜在风险预警进行二次研判。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 付款方式:
- 路灯能源费用托管结算方式:
- 甲乙双方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前结合费用调整条款和考核条款,共同确认当季结算金额。
- 乙方根据结算金额确认单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请求。
- 甲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和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 智慧城市管理结算方式:
- 合同签订并完成项目验收后30天内(2026年2月1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 项目验收一年之后(2027年2月1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项目验收二年之后(2028年2月10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四、合同服务期限
路灯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35年12月31日
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五、服务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 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 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 验收标准:见采购文件要求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 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 甲方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 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前,根据自身需求按需选择服务模式,并向乙方购买、使用路灯能源费用托管等服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能耗托管等服务。
-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及可靠性。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统一故障申告热线及对接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能耗托管服务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改造或未按约定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路灯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智慧城市管理服务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十二、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中标(成交)通知书
-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通用合同条款
- 采购文件
- 投标(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