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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项目2.1期(A7)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广东省发布日期:2026-04-28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1-440200-04-01-379025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项目2.1期(A7)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项目2.1期(A7)土建工程EPC总承包
1.2 项目业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3 项目批准部门: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 项目批准文号: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14402000401379025
1.5 项目代码: 22114402000401379025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100%
1.7 招标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8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韶关高新区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数据中心集聚区(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2026年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浈江园区)2.1期(A7)土建项目,拟开发92地块,用地面积约31.5亩(约21006平方米),拟新建1栋智算中心(A7)、2栋并机楼、2栋室外油机平台(构筑物)及相应的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48900平方米。其中A7智算中心建筑面积46920㎡,并机楼每栋建筑面积990㎡,最高建筑高度约46.8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1米。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结构工程、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通信规划与通信工艺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工程、通风防排烟、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总投资: 28038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内容、相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报建通、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验收服务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包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甲供设备搬运、包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包BIM技术应用、包测量测绘、包控制投资,包配合报批报建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总承包合同》。
2.2.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 共300个日历天,具体关键工期节点及对应完成时限要求详见合同。
2.3.2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及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和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①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④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 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相关人员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2.3 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2.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注: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均不得重复兼任。

3.3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的一方。
3.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3.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3.3.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
(5) 为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5. 其他要求

5.1 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2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 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200/index),或者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2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提交时间和地点: 见本公告第11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8. 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本公告第11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9. 公告发布媒介

(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200/index)
(2)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
(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联系人(部门): 冯经理
联系电话: 0203763568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联系人(部门): 王天浩/宋晋刚/李倩/冯靖圆/邵志全
联系电话: 13512776233
10.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8633211
10.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92601

11.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4月27日18时30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9日09时30分
  3.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6年5月6日09时00分
  4. 网上答疑时间: 2026年5月6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17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8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9日09时30分
  7. 投标相关资料递交时间: 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9日09时30分
  8. 投标相关资料递交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6年5月19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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