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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文件

招标公告 地点:江苏省发布日期:2026-04-03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启东市人民医院代理机构--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2026-04-09 09:00:00
正文内容

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受[启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91500元
最高限价:91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
获取的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进行下载操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保证金:免收。
  2.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为见面开标。
  3. 项目样品:无。
  4.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5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383106016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方式:051383248588

第二部分 响应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 适用法律:本次询价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 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采购文件的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 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
  7. 报价要求:
    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
    (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 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询价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询价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询价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的构成:
    询价采购公告
    响应须知
    项目需求
    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
  2.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 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医院(http://www.qdsrmyy.com/)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 响应文件构成:响应供应商应按“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印章。
    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 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 响应有效期的延长: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截止日期: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响应文件的拒收: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修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

五、询价采购程序

  1. 询价小组:
    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 响应的澄清: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4. 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告知响应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5.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6. 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7.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 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询价小组联系。
  9. 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响应供应商响应无效:
    1. 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4.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同一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 响应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7.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
    9. 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 响应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1.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3.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14.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 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6.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7.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自助报到一体机 ▲1.操作系统 ≥Android5.0;显示屏尺寸 ≥21英寸电容式触摸屏,支持10点触控;支持分辨率 ≥19201080;面板 ≥钢化玻璃(6H);亮度 ≥250cd/m²(Typ),主板 ≥4核1.8GHz,运行内存 ≥2G,机身存储 ≥8G;(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2.支持:热敏打印机、身份证读卡器、IC 卡读卡器、磁条卡刷卡器、芯片卡读卡器、二维码扫描器、WIFI 模块;(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3.屏幕下方两侧分别搭载一颗10W规格的扬声器,左右双声道立体声输出,声音清晰洪亮不失真; ▲4.为了提升使用者视觉感受、基本达成屏幕中心与视线平齐的效果,终端高度不应低于1800mm;(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5.模式切换:支持患者签到和信息发布功能的灵活切换,也可实现分屏组合展示;(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6.预约挂号:支持对接医院的号源池,实现预约功能。根据医院要求可预约当天、7日内、30日内的号源。为患者提供多途径的预约服务,有效分流;(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7.内置语音解码模块:获取服务器发送的加密语音信息,自动解码转码后通过内置喇叭播放; 8.内置安全授权模块:具备软件安全防盗机制;有效防止未入网设备对信息的截获风险; 9.硬件看门狗:具备硬件看门狗独立 MCU,实现独立于软件之上的硬件级保护,时刻检测设备运行状态,当出现软件崩溃、设备异常问题时自动执行保护程序,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10.患者报到功能:支持以二维码、条形码、身份证、IC 卡、磁条卡、芯片卡多种介质或手动输入等方式识别患者信息并完成报到; 11.排队查询功能:支持通过二维码、条形码、身份证、IC 卡、磁条卡、芯片卡多种介质实时查询候诊排队状态; 12.号票打印功能:支持为报到成功的患者打印号票凭证,切纸方式支持全切和半切; 13.信息发布功能:可同时展示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素材格式,支持定时播放定时回收; 14.定时开关机:支持搭配管理系统,实现定时自动开关机功能; 15.远程音量控制:支持通过后台管理软件或者红外遥控器对播报音量进行调整; 16.远程安装功能:设备支持远程安装软件、更新、删除; 17.上电自启动功能:设备支持上电自动进入工作状态,即插即用; ▲18.提供所投型号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2
2 网络多媒体控制器 1.支持分辨率:1080P 2.通讯协议:TCP、UDP、HTTP、FTP 3.网络接口:RJ45,支持100/1000M自适应 4.模块配置:红外接收模块 5.与液晶电视组合使用,展示候诊队列或信息发布内容。设备配备红外遥控器,可实现分辨率调整、IP及DNS配置、服务器连接配置等功能;该设备含系统认证软件以及专业优化过的安卓系统,半封闭式运行环境,有效防止系统垃圾、运行缓慢等情况产生;系统使用HDMI接口可以支持最高达到4K的显示器分辨率,壳体做工精致,内核强劲,能够满足各种显示器的显示要求。 3
3 条码打印机 1.装纸宽度:最小20mm,最大80mm,带纸仓 2.打印分辨率:203dpi 3.打印宽度:最小20mm,最大80mm 4.机器形态:桌面 5.是否带切刀:是 5
4 视频采集卡 1.可以实时采集B超、彩超、CT胃镜、腹腔镜、×光、安检等设备视频会议等设备输出的音视频信号; 2.主机接口为PCLe1(Gen2),视频输入接口BNC1,SVideo1; 3.支持WINDOWS7/10; 4.录制模式为软压缩实时,录制方式支持H.264。 12

备注:

  1. 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须能与医院内镜、彩超PACS系统及预约叫号系统无缝对接。
  3. 请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综合考虑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后报价。

二、主要标的、核心产品:自助报到一体机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附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系统对接费用、验收、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1000元)及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及质量要求

  1. 交货期:在合同生效接采购人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的,则按延期每天2000元进行扣款,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2. 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3.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 所有货物进场前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项目自助报到一体机提供原厂贰年质保服务,其他设备提供原厂壹年质保服务(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保修期外为终身维护,设备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人工等其他费用。
  3.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对于现场应急服务应立即响应,10分钟内电话或者远程技术支持,根据采购人要求至少实现2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须在6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须在24小时内解决。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2000元扣款。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4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余款内予以扣除。

六、技术指导服务

包括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者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安排。

七、项目验收

  1. 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进场时,应由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货物通过合格检测的,则可进入安装环节;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验收单。
  2. 如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正常使用。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确保绿色采购落实到位。
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需求标准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现场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材料方可安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满三年后30日内付清。

十、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 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 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十二、合同条款

采购方:启东市人民医院(下称需方)
供货方:(下称供方)
签订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2026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启东市人民医院彩超、内镜系统升级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 询价文件
  2. 投标文件
  3. 中标(成交)通知书
  4. 供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第二条 货物供应明细如下:详见附件

注:须能与医院内镜、彩超PACS系统及预约叫号系统无缝对接。

第三条 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合同金额是供方响应招标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附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系统对接费用、验收、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供方免费提供,需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及质量要求:

  1. 交货期(服务时间):在合同生效接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供方原因延期的,则按延期每天2000元进行扣款,所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2. 交货、安装地点:供方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3.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第五条 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 所有货物进场前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安装。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项目自助报到一体机提供原厂贰年质保服务,其他设备提供原厂壹年质保服务(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保修期外为终身维护,设备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人工等其他费用。
  3.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供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对于现场应急服务应立即响应,10分钟内电话或者远程技术支持,根据需方要求至少实现2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须在6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须在24小时内解决。供方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2000元违约金。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方必须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如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需方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余款内予以扣除。

第六条 技术指导服务

包括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者由需方及供方双方协商安排。

第七条 项目验收

  1. 供方在货物进场时,应由需方组织现场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无条件退、换货物,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且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货物通过合格检测的,则可进入安装环节;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需方将向供方签发整改通知书。供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需方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验收合格的由需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并签发验收单。
  2. 如必要时,需方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方免费补足,确保正常使用。

第八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现场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证明材料方可安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满三年后30日内付清。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元),供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需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方凭成交通知书与需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 供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需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需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供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需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需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供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 供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在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需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供方另外补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如不能按期供货,视为不能响应询价文件需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有效产品合格证、存在安全隐患等,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再次供货,逾期供货或再次提交的货物质量仍不符合规定的,需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或者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部分的货物总值的每日0.2%支付。
  4. 供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签约价10%的违约金。
  5. 质量保修内供方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2000元违约金。
  6. 验收合格后,供方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期间发现所供货物为参数造假、冒牌货,需方有权进行退货,并追究其双倍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列入启东市人民医院黑名单三年,拒绝其参加启东市人民医院的投标活动。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权鉴定部门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 如供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保修或后续(售后)服务,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修和服务费用在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及后续服务的费用,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十日内仍不能交付本合同项目货物的,则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需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供方必须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双方出具书面材料。
  4. 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制作、签署、密封和提交。(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不可打印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的“采购货物清单”中标“▲”项证明材料;
  6. 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7. 报价总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7);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9.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福利企业等的说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8、9、10);
  10. 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和响应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并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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