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机房环境运维及资产处置、装备统计等校园综合服务项目(20262029年)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机房环境运维及资产处置、装备统计等校园综合服务项目(20262029年)
二、服务内容
- 天河区教育系统中心机房精密空调、消防安全、UPS、配电设备、门禁系统设备维护。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2029年4月30日。
- 资产处置(报废)前置处理及咨询支持、教育装备统计、辅助开展校园图书管理、中心安排的其他事务等综合服务。服务期限:2026年5月1日~2029年4月30日。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 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设施设备。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选人参加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合同分包。
四、服务费
- 第1项服务最高限价为114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元整),第2项服务最高限价46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伍仟元整)。
-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地方签字,一正一副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参选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一式两份),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4月3日15:00—17:0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7楼,逾期恕不受理。
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简要说明介绍材料;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参照附件一);
- 参选人拟指派的团队成员名单、相关职称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综合评分表》(参照附件四);
- 报价函(参照附件二);
- 服务承诺书(参照附件三);
- 参选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遴选流程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确定名录、公布结果等环节:
- 检查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评审小组对所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现场启封文件并开展评审工作。
- 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文件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进入到评审环节。本次遴选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 评审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 如需了解相关业务标准和材料情况,可与联系人联系。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89281359;
- 投诉监督电话:89281940;
-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附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doc
附件二:报价书.doc
附件三:服务承诺书.doc
附件四:综合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