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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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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代理机构--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91350102665086371J202603003

三、项目概述

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揽收、投递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完成由采购人下派的邮件揽收、投递、内部处理任务。本项目本次根据项目地点、区域设置3个合同包。
采购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止,根据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外包业务量和外包上限单价,工时服务、揽收计提、其他投递和计时用工等项目,估算外包期内总费用额度为9702.0万元(含税)。

四、招标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合计(万元,含税)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城南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3482.2 3.4万元
2 城北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3357.8 3.3万元
3 福清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2862.0 2.8万元

注:

  1. 项目本次划分3个标包,本项目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即允许多个合同包共用1个投标文件)。
  2. 本项目/包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本项目/包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本招标项目各包投递业务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2.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和报名资料)—(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8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支付至“投标邀请”中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查询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须于2026年04月21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或于2026年04月2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季红 059183508820分机号8633。
  3.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1.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3.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4. 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5.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开标

  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2.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4. 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蓝斌、陈专、彭哲卿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小黄、小彭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中标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特别提示

  1. 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 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

附件1:项目/包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适用合同包范围:包1、包2、包3)

采购最高限价——报价部分

  1. 投递环节单价(表1,采购最高限价):
    根据集团公司单价测算模板,综合考虑投递员收入、投递工效、以及固定成本(含服装、保险和管理费,下同)以及投递增量等因素,设置2个阶梯单价,核定单价详表1。

    ①. 表1中单价为基于现行投递作业组织和条件下的投递环节单价,其中快包自提服务项目不包含统签统付自提点业务量,根据快包投递上门或投递至自提点情况结算入户服务费或自提服务费。
    ②. 投交至自提点的电商标快按快包单价结算。
    ③. 直投中心投递量占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48%,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48%结算。综合揽投部自提量占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32%,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32%结算。
    ④. 投递到统签统付的自提柜的入柜服务费0.10元/件。

    表1. 快包计件单价(采购最高限价):

    计件项目 城南 第一年 城南 第二年 城北 第一年 城北 第二年 福清 第一年 福清 第二年
    分拣+盘转 0.64 0.33 0.64 0.33 0.56 0.33
    入户服务费 0.62 0.32 0.62 0.32 0.54 0.32
    自提费 0.60 0.50 0.60 0.54 0.60 0.50
    入柜费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月启动量(件) 379573 455487 345094 414113 323366 388039

    备注:

    1. 自提费的支付范围是指投递到非统签统付自提点(柜)的快包。
    2. 入柜费的支付范围是投递到统签统付自提柜,并由投递员入柜的快包。
    3. 直投中心外包投递量需占外包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48%,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48%结算。综合揽投部外包自提量占外包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32%,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32%结算。
  2. 内务等计时单价(表2,采购最高限价):

    序号 类别 工时单价(不含税)(元/小时/人)
    1 内务 26.11
    2 普邮专投 27.55
    3 农村普邮投递 18.27
    4 内务网格长 30.00
    5 临时用工 23.00

采购约定单价——不报价部分

  1. 其他产品投递及揽收单价(表3、4):
    本部分不报价,不实施阶梯单价,不同业务的结算单价标准见表3、4。

    表3. 其他产品投递单价:

    投递项目 是否含税 提成标准(元/件)
    普通特快 首重:3公斤及以内1.5元/件,续重:35公斤(含)0.3元/公斤,5公斤以上0.4元/公斤。
    投到自提点(柜)的电商标快 按快包
    其他电商标快 按普通特快
    约投挂号 1.2元/件
    退回妥投 0.25元/件
    特殊特快 到付、返单回执类 2元/件
    代收货款类 3元/件
    银企账单 回收率在90%(含)以上的,按3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含)90%的,按2.5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以下的,取消计提奖励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 2.5元/件
    交管、身份证、出入境、通讯(小米、移动终端、中通通讯)等 2元/件;如涉及返单服务,标准上浮1元,即3元/件
    高考录取通知书 3元/件
    法院、检察专递 2.5元/件
    司法外勤送达 城区20元/任务/人,乡镇40元/任务/人
    号牌安装、号卡激活充值、保单配送、微信商户巡检等项目 8元/件
    麦德龙项目 1.2元/件的基础上,针对一票多件,按照每个地址增加8元
    极速鲜邮件 3kg以下(含)3元,3kg以上5元
    多多买菜 城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城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表4. 揽收单价:

    揽收业务类别 项目 计价方式 计件(含税,元/件) 提成(含税,%)
    特快业务(特快+标快) 个人客户 现金散户文件(含现费优惠券) 计件+提成 1.200 9.85%
    现金散户物品(含现费优惠券) 计件+提成 1.500 17.73%
    折扣散户(含平台退换货、寄件宝、丰巢) 计件+提成 1.000 9.850%
    协议客户 同城特快(非个性化、即时配) 计提 / 18.000%
    省内异地特快 计提 / 14.775%
    省际特快≥8折 计提 / 14.775%
    省际特快<8折 计提 / 8.865%
    邮航促销 计提 / 6.895%
    电商业务(快包+电标) 个人客户+协议客户 人均揽收量<500件/日 计件 /

    国际E邮宝、国际小包、国际E速宝 标资:0.42元/件;非标资:0.3元/件。国际EMS、国际包裹、DHL:1%+3.3元/件。

  2. 邮快合作:本部分不报价,结算单价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最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三级物流体系、交邮合作等由政府直接补贴到个人的费用,在结算外包费时相应予以调减。

  3. 高温费:每年59月为高温期,采购人对此期间的外包计件单价上浮0.015元/件,计时单价(除农村普邮混投项目外)上浮0.8元/小时,上限不超过12元/人·日,当月累计不超过260元/人·月,中标人应如数全额发放,如未发放或未全额发放,差额部分,采购人有权扣减。

  4. 自提直投:

    1. 针对委托区域社会共配平台运营情况,采购人可与当地共配平台供应商洽谈结算方式。
    2. 支局驿站:指农村支局的镇本快包交营业人员窗投而设置的驿站,对投交支局驿站的快包,不执行表13的单价,根据参与的环节结算对应的外包费用,结算标准为:分拣0.1元/件、投递0.2元/件,以上单价均不含税。

采购其他约定

  1. 临时用工的启用:用于旺季生产、重大活动、发生突发事件(如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经地市主管领导核准后启用。
  2. 内务网格长:原则上不使用业务外包人员,确需使用的,应明确使用期限,由地市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3. 农村混投人员按计时+计件计算外包费用。福州市根据区县农村收入水平,分四档(5500600065007000元)设置农村混投人员月收入上限,结算时取二者低值结算。
  4. 随着业务发展和作业流程优化,采购人有权增设新的结算项目和单价,并签定补充协议。
  5. 外包商应按国家规定为外包员工足额缴交社会保险,甲方有权抽查,如未足额缴交,甲方将按未履行合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扣罚标准为1000元/人·月。未缴纳保险期间所有风险及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6.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流程优化或上级结算政策调整等情况,调整快包投递的阶梯单价及启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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