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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 | -- | 所属地区 | -- |
| 采购业主 | -- | 代理机构 | -- |
| 中标机构 | -- | 截止时间 | -- |
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三次)。
91350102665086371J202603003
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揽收、投递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完成由采购人下派的邮件揽收、投递、内部处理任务。本项目本次根据项目地点、区域设置3个合同包。
采购期限至2027年8月31日止,根据福州城南、城北、福清投递环节外包业务量和外包上限单价,工时服务、揽收计提、其他投递和计时用工等项目,估算外包期内总费用额度为9702.0万元(含税)。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合计(万元,含税)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
| 1 | 城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3482.2 | 3.4万元 |
| 2 | 城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3357.8 | 3.3万元 |
| 3 | 福清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根据采购人与上一轮中标人中止或提前中止合同的次月开始,至2027年8月31日止 | 2862.0 | 2.8万元 |
注:
- 项目本次划分3个标包,本项目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即允许多个合同包共用1个投标文件)。
- 本项目/包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本项目/包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本招标项目各包投递业务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查询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注:
-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 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负责与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蓝斌、陈专、彭哲卿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小黄、小彭 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中标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投递环节单价(表1,采购最高限价):
根据集团公司单价测算模板,综合考虑投递员收入、投递工效、以及固定成本(含服装、保险和管理费,下同)以及投递增量等因素,设置2个阶梯单价,核定单价详表1。
①. 表1中单价为基于现行投递作业组织和条件下的投递环节单价,其中快包自提服务项目不包含统签统付自提点业务量,根据快包投递上门或投递至自提点情况结算入户服务费或自提服务费。
②. 投交至自提点的电商标快按快包单价结算。
③. 直投中心投递量占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48%,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48%结算。综合揽投部自提量占快包投递量的比例不低于32%,实际执行中,若高于该标准的据实结算,若低于该标准的,按32%结算。
④. 投递到统签统付的自提柜的入柜服务费0.10元/件。
表1. 快包计件单价(采购最高限价):
| 计件项目 | 城南 第一年 | 城南 第二年 | 城北 第一年 | 城北 第二年 | 福清 第一年 | 福清 第二年 |
|---|---|---|---|---|---|---|
| 分拣+盘转 | 0.64 | 0.33 | 0.64 | 0.33 | 0.56 | 0.33 |
| 入户服务费 | 0.62 | 0.32 | 0.62 | 0.32 | 0.54 | 0.32 |
| 自提费 | 0.60 | 0.50 | 0.60 | 0.54 | 0.60 | 0.50 |
| 入柜费 | 0.10 | 0.10 | 0.10 | 0.10 | 0.10 | 0.10 |
| 月启动量(件) | 379573 | 455487 | 345094 | 414113 | 323366 | 388039 |
备注:
内务等计时单价(表2,采购最高限价):
| 序号 | 类别 | 工时单价(不含税)(元/小时/人) |
|---|---|---|
| 1 | 内务 | 26.11 |
| 2 | 普邮专投 | 27.55 |
| 3 | 农村普邮投递 | 18.27 |
| 4 | 内务网格长 | 30.00 |
| 5 | 临时用工 | 23.00 |
其他产品投递及揽收单价(表3、4):
本部分不报价,不实施阶梯单价,不同业务的结算单价标准见表3、4。
表3. 其他产品投递单价:
| 投递项目 | 是否含税 | 提成标准(元/件) |
|---|---|---|
| 普通特快 | 是 | 首重:3公斤及以内1.5元/件,续重:35公斤(含)0.3元/公斤,5公斤以上0.4元/公斤。 |
| 投到自提点(柜)的电商标快 | 否 | 按快包 |
| 其他电商标快 | 是 | 按普通特快 |
| 约投挂号 | 否 | 1.2元/件 |
| 退回妥投 | 是 | 0.25元/件 |
| 特殊特快 到付、返单回执类 | 否 | 2元/件 |
| 代收货款类 | 否 | 3元/件 |
| 银企账单 | 否 | 回收率在90%(含)以上的,按3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含)90%的,按2.5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以下的,取消计提奖励 |
|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 | 否 | 2.5元/件 |
| 交管、身份证、出入境、通讯(小米、移动终端、中通通讯)等 | 否 | 2元/件;如涉及返单服务,标准上浮1元,即3元/件 |
| 高考录取通知书 | 否 | 3元/件 |
| 法院、检察专递 | 否 | 2.5元/件 |
| 司法外勤送达 | 否 | 城区20元/任务/人,乡镇40元/任务/人 |
| 号牌安装、号卡激活充值、保单配送、微信商户巡检等项目 | 否 | 8元/件 |
| 麦德龙项目 | 否 | 1.2元/件的基础上,针对一票多件,按照每个地址增加8元 |
| 极速鲜邮件 | 否 | 3kg以下(含)3元,3kg以上5元 |
| 多多买菜 | 是 | 城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城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
表4. 揽收单价:
| 揽收业务类别 | 项目 | 计价方式 | 计件(含税,元/件) | 提成(含税,%) |
|---|---|---|---|---|
| 特快业务(特快+标快) | 个人客户 现金散户文件(含现费优惠券) | 计件+提成 | 1.200 | 9.85% |
| 现金散户物品(含现费优惠券) | 计件+提成 | 1.500 | 17.73% | |
| 折扣散户(含平台退换货、寄件宝、丰巢) | 计件+提成 | 1.000 | 9.850% | |
| 协议客户 | 同城特快(非个性化、即时配) | 计提 | / | 18.000% |
| 省内异地特快 | 计提 | / | 14.775% | |
| 省际特快≥8折 | 计提 | / | 14.775% | |
| 省际特快<8折 | 计提 | / | 8.865% | |
| 邮航促销 | 计提 | / | 6.895% | |
| 电商业务(快包+电标) | 个人客户+协议客户 | 人均揽收量<500件/日 | 计件 | / |
国际E邮宝、国际小包、国际E速宝 标资:0.42元/件;非标资:0.3元/件。国际EMS、国际包裹、DHL:1%+3.3元/件。
邮快合作:本部分不报价,结算单价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最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三级物流体系、交邮合作等由政府直接补贴到个人的费用,在结算外包费时相应予以调减。
高温费:每年59月为高温期,采购人对此期间的外包计件单价上浮0.015元/件,计时单价(除农村普邮混投项目外)上浮0.8元/小时,上限不超过12元/人·日,当月累计不超过260元/人·月,中标人应如数全额发放,如未发放或未全额发放,差额部分,采购人有权扣减。
自提直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