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配电(正式用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配电(正式用电)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郑东经发审批[2025]13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配电(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郑东新区明德街与龙湖外环北路交叉口西南侧
2.3 项目基本情况
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东新区明德街与龙湖外环北路交叉口西南侧,总建筑面积约 253,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办公、高标准厂房、研发中心、配套用房等。该地块总负荷为 22,400kVA,为双电源供电。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
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计划施工工期为 100 日历天。
2.6 其他
- 本项目 ☑采用 □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 ☑核查随机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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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3. 招标范围
郑东新区算力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配电(正式用电)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供电手续办理、送电、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全过程监理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 ☑电力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4.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 业绩要求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5.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 / 年内完成过 / 个 / 监理业绩。
4.5.2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近三年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施工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1,200 万元或合同额(监理酬金)不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房建工程供配电(正式用电或临时用电)工程监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含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 合同、竣工验收文件均需体现项目总监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总监的证明材料。
注: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单项合同额的80%(仅指面积、造价、合同金额)。
-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6 标段投标限制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 财务要求
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监理任务(提供承诺书),提供 2023年度-2025年度 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8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 投标人在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投标人)。
查询与复核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 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9 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注:
- 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6-09-16 00:00 至 2026-09-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CA证书办理提示: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网址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 费用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 元。
5.3 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09 10:00。
6.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拒收情形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一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6.5 文件制作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签章要求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6.7 远程开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本项目采用“智能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要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完善投标人相关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 名称:郑州郑创科技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创新孵化基地B栋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话:0371-60560020
- 电子邮件:zxzdhy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张向飞
- 项目组其他成员:马瑞敏、马福生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2
- 联系人:张向飞
- 电话:0371-55661292
- 电子邮件:hnsxcgzb@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 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招标监督管理科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 电话:0371-67179995
- 电子邮件:zdxqjsj1407@163.com
发布日期: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