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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与传媒学院沉浸式数字电影虚拟摄制与后期制作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湖北省发布日期:2026-09-15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ZB0104-202608-ZCHW1419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文化与传媒学院沉浸式数字电影虚拟摄制与后期制作系统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B0104-202608-ZCHW1419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6-08975
  3. 项目名称: 文化与传媒学院沉浸式数字电影虚拟摄制与后期制作系统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 770.385(万元)
  6. 最高限价: 770.385(万元)
  7. 采购需求:
    • 采购数量: 1套
    • 包含内容: 国产数字电影虚拟摄制用LED显示系统、国产LED显示控制系统、虚拟制作系统、跟踪系统、智能舞台灯光系统、超高清拍摄系统、影视机械臂、三维制作设备、二维制作设备、专业摄像系统、高清航拍无人机套组、影视作品生产创作平台及算力集成集群、数字交互媒体设计综合设备等。
  8. 合同履行期限:
    • 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
    • 违约责任: 如非招标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关联关系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利益冲突限制: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信用记录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 方式:
    • (1) 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供应商投标客户端,点击“前往下载”,选择阳光招采等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 (2) 供应商登录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 (3) 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 027-8726826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3640871873。
  4.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2. 供应商客户端说明: 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 质疑: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
    • 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 “政采贷”业务政策: 《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
    • 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6. 咨询渠道: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7. 客户端技术支持: 投标人在使用阳光招采供应商客户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6398178、027-87268261。
  8. 质保期:
    • ①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软件、硬件、设备、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有设备单独质保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 ② 质保期内,所有非人为原因导致的产品故障或坏损均提供上门保修及更换零配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③ 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在检修后24小时内仍无法排除的,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招标人使用,直至故障货物完全修复。仍不能修复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情况特别严重的,招标人有权退换货。
    • ④ 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维修服务,售后服务(产品的生命周期内),采购人如需购买年度维保服务,按照成本收取售后服务费用,软件维保费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
  • 联系方式: 027-6527287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联系方式: 027-87272763

3.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陈航、周齐、余轶菲、张锡文、刘志承、何威
  • 电话: 027-8727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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