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邮件处理中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宝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济宁邮件处理中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
济宁邮件处理中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BJ2026HW025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济宁邮件处理中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包括GPU服务器、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生产网络设备以及信息发布及看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及速通门。
四、标包划分
共2个分包:
包1:GPU服务器、AI视频及安防监控系统、生产网络设备
包2:信息发布及看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及速通门
每包各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共2名,可兼投兼中。
五、采购限价
| 项目及分包 |
最高限价(万元) |
| 包1 |
395 |
| 包2 |
70 |
| 合计 |
465 |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提供承诺书)
-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书)
-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投标人须承诺:
- 供货时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出货证明原件;
- 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须将设备清单中的全部设备运抵现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卸货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 在收到买方出具的开工令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
- 投标人提供的UPS须提供以下证明:
- 制造厂家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 提供投标UPS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泰尔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CE认证证书》复印件。
要求蓄电池与UPS统一品牌,并提供投标蓄电池产品的《泰尔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须承诺:GPU服务器须为一线品牌,质量保证期至少为5年零3个月。
-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安防监控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结算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包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提供承诺书)
-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 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 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书)
- 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投标人须承诺:
- 供货时提供由制造厂商出具的出货证明原件;
- 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须将设备清单中的全部设备运抵现场,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卸货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 在收到买方出具的开工令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投标人须承诺:与数字化处理中心子系统和新一代寄递平台场院管理系统可现实无缝对接。
-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以来的同类产品项目业绩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结算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 办理CA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 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4:30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3:3014:3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闵子骞路131号院内山东宝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
九、开标
- 开标形式: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解密开标。
-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闵子骞路131号院内山东宝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厅。
-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该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宝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闵子骞路131号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3188111470/17353390106
账户信息:
户名:山东宝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
行号:313451000035
账号:86611003101421009881
电子邮件:baoju881114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