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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构计算模块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上海市发布日期:2026-07-15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XC26000091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代理机构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异构计算模块迅采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6000091
项目名称: 异构计算模块
预算金额: 441600元
交货期: 10日
交货地点: 上海市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B楼5层
采购需求联系人: 刘宁柯
联系电话: 18284879032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寅华、沈皓亮
联系电话: 孟寅华 13774281817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647号16楼
监督员: 谢金印
监督电话: 02166130721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配置 明细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高性能计算开发模块 —— —— —— 2 件 441600
数据处理模块 —— —— —— 4 件 ——
FPGA加速模块 —— —— —— 2 件 ——
GPU加速模块 —— —— —— 1 件 ——
电源模块 —— —— —— 4 件 ——

技术参数表

参数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参数说明
高性能计算开发模块 是 核心≥32核心;线程≥64线程;主频≥2.8 GHz;动态加速频率≥4.1 GHz;L3缓存≥60 MB;制作工艺≤5nm;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数据处理模块 是 容量≥64G;类型≥DDR5 ECC REG;rank结构:2R4;频率≥5600MT/s。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FPGA加速模块 是 器件:具备自适应SOC架构;HBM容量:≥32GB HBM2e DRAM(2x16GB堆栈),820GB/s峰值带宽;集成连接内核1:≥3x400G高速加密引擎,支持批量加密、IPsec和MACsec;≥6x100G多速率以太网MAC;≥3x600G以太网MAC;≥1x600G Interlaken。平台管理控制器:板载内存:≥4GB板载SDRAM(用于Arm处理器管理);PCle接口:PCle®Gen4x16或2x Gen5×8。收发器:≥68 GTYP收发器(32.75 Gb/s);≥60x(56 Gb/s)或30x(112 Gb/s)GTM PAM4收发器。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FPGA加速模块 是 内存扩展:32GB DDR4扩展DIMM插槽;网络接口:≥4xQSFP56光纤端口(2x 100G或4x10/25/40/50G)PCle接口和扩展:Mini CoolEdge I/O(MCIO)扩展连接器(PCle Gen5)外形尺寸全高、孤长(FH34L)。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GPU加速模块 是 显存≥64GB;算力≥1536 TOPS;峰值功耗≥300W;服务器适配类型:多种48U PCIe类型;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电源模块 是 额定功率≥2700W;配件类型:直流冗余电源模块,支持N+1冗余;输出参数≥+10V输出;产品尺寸≥185mm73.5mm40mm;需要在采购人原有平台提供安装升级。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采购需求联系人及响应时间

采购需求联系人: 刘宁柯
联系电话: 18284879032
第一轮响应时间: 20260714 17:00:00 ~ 20260719 17:00:00
第二轮响应时间: 20260719 17:00:00 ~ 20260722 17:00:00(如有)

采购需求公告附件

采购需求联系人: 刘宁柯
联系电话: 18284879032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寅华、沈皓亮
联系电话: 孟寅华 1377428181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上海昌平路支行
账号: 8110201012601401465
户名: 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要求

  1. 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 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 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 响应前请与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沟通,如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重大误解而未能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5. 若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重大误解而未能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
  6. 供应商需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注册报名,报名后可在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公告附件。
  7. 若采购的是仪器设备,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否则整单视为无效响应。
  8. 若采购的是仪器设备、软件等货物,所采购的货物需均为国产货物,无进口货物。如包含进口货物或原产地标注为境外的,视为无效响应。
  9. 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材料,需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 响应文件落款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视为无效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 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 当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材料针对同一事项存在不同结论的表述时,以最有利于采购方的表述条款为准。
  13. 若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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