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数据中心智能算力资源建设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拟对【MFZC26042006】2026年数据中心智能算力资源建设项目组织进行询比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合同包1
项目名称:2026年数据中心智能算力资源建设
项目内容:采购标的 品牌 拟购数量 AI算力服务器 指定CPU品牌为鲲鹏、NPU品牌为昇腾 4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
一般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响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 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存在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采购人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情形。
- 不属于厦航《供应商管理规定》禁止交易情形的企业。具体情形见(格式十一)。
- 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响应文件签字代表即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搭载昇腾AI服务器的服务器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取得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
- 供应商或服务器厂商须具备搭载昇腾AI服务器的项目成功案例和实施经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0714 17:00:00。
-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以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四、CA证书办理及绑定
- 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采购过程文件合法性及响应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响应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报价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 CA的办理方式: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选择“CA办理”,按照指南引导进行办理,办理指南详见“用户指南”栏目。
- CA驱动下载:CA办理获取后,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在“用户指南”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 CA证书的绑定:在完成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插入CA介质,点击“我的账号”点击“Ca绑定”,进入Ca绑定页面,点击左上角的“+Ca绑定”,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等。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0 09:00:00。
- 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 逾期在电子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922175104
七、质疑、投诉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代理机构。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1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2175100,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供应商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5739897,邮箱:xhcgb@xiamenair.com
八、质疑有效期时限
资格预审阶段: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提出质疑。
采购结果公示阶段:应于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九、其他说明
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