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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253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2532号 | 招标编码 | SFG2500341252A | 所属地区 | -- |
| 采购业主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机构 | -- | 截止时间 | -- |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建工集团办公云平台重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问题1: 致: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重庆******公司作为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拟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重庆建工集团办公云平台重点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经审慎研读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存在的潜在矛盾提出质询,恳请贵单位予以书面澄清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2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且经我司评估分析,除“融合贯通能力建设及国资智管能力”对接属于定制开发集成以外,有关于“优化数据应用能力建设、AI业务赋能建设、算力设备”均涉及了向第三方制造商采购成品软件及成品硬件,此需求与前述禁止分包条款存在逻辑冲突,理由如下:
项目执行中涉及成品软件及硬件采购,需要对部分成品软件及硬件采购进行分包属合理需求。
为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平、合法,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之规定,恳请贵单位:
发布澄清公告,对“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2”规定中“不允许分包”的条款进行说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特定专业产品授权、专业服务、硬件采购等不属于不允许分包范围。
招标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答疑补遗NO.1发布2025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