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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城域算网优化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云南省发布日期:2026-10-13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城域算网优化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标段编号:YNCGXM202610090004001001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城域算网优化项目公开询比。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支撑昆明城域网优化,开展新技术验证及算网融合应用测试。昆明分公司现启动城域算网优化项目。

  • 合同有效期: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原文此处为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新技术验证及算网融合应用测试服务,服务范围涵盖测试方案制定、现网测试、验证报告编制及技术答疑等环节,且最终出具验证报告及相应证书。

  • 预估金额:36万元(不含税)。
  •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服务规范、标准要求,满足询比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被测对象所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 成交人数量:1家,份额100%,不划分标包。

标包明细表: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城域算网优化项目公开询比 新技术验证及算网融合应用测试服务 - 1 云南省昆明市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提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 份额分配: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 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36万元
  • 说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独立性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关联关系限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原文中关于联合体要求的条款被标记为不适用或保留字段,此处依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为准)

2.1.4 代理商响应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注:原文中关于代理商要求的条款被标记为不适用或保留字段,此处依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为准)

2.1.5 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的1个网络测试评估类项目业绩。

  •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 时间要求: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单项合同: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
  • 框架合同: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框架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为准。
  • 无效业绩情形: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类型认定标准:
    • 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
    • 框架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

2.1.6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监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若供应商是代理商,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若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来源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知识产权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注:原文中2.3.3、2.3.4、2.3.6、2.3.7、2.3.8等条款内容为空或标记为保留字段,故未列出具体指标)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原文中2.4.2至2.4.5条款内容为空或标记为保留字段)

2.5 其他要求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至 2026年10月15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5.2
(原文此处截断,无后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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