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7年临港算力通信机房空调施工劳务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CTZB0100-2026-2459
- 招标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规模
- 预估服务费用:1000 万元(不含税价格)
- 建设地点:上海
1.2 招标范围
2026年至2027年临港算力通信机房空调施工劳务服务。
具体包括:
- 劳务人员外包服务的具体类型和工作范围:
- 围绕空调设备更新改造、隐患整改、节能降碳相关工作。
- 开展设备就位、硬件安装、线缆布放、基础调试、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
- 服务公司对其提供的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要求:
- 岗前安全培训
- 现场安全监督
- 事故应急机制
- 后勤与劳动关系保障
重要提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合同履行期限:
- 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 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 若截至合同履行期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3 工期要求
★ 按合同约定。
1.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标段 |
预估服务费用 (不含税) |
服务范围 |
劳务服务内容 |
实施地域 |
| 标段一 |
500 万元 |
通信机房空调设备节能降碳涉及的动环施工劳务 |
2026年至2027年临港算力通信机房空调施工劳务服务 |
上海 |
| 标段二 |
300 万元 |
通信机房电源设备更新改造涉及的动环施工劳务 |
2026年至2027年临港算力通信机房空调施工劳务服务 |
上海 |
| 标段三 |
200 万元 |
通信机房电源设备隐患整治涉及的动环施工劳务 |
2026年至2027年临港算力通信机房空调施工劳务服务 |
上海 |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1.5 质量要求
★ 一次性验收合格
1.6 技术要求
★ 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 承包方式
★ 劳务分包。
1.8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服务费用折扣最高为 95.00%(不含95.00%)。
- 否决条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条款如无特殊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下所有标段)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 主体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①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 A. 非事业单位: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 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 B. 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② 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 分支机构投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发票开具能力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资质要求
-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
- 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 业绩要求
- 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
- 业绩类型: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设备安装类工程)施工或劳务分包业绩。
- 数量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 3 份。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合同形式: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 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
-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
- 单项合同: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 框架合同:
- 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
- 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
- 计取规则: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 数量计算: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 人员要求
(须提供缴费期为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1 项目负责人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
2.4.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证书(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 (B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各标段的项目负责人】。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各标段的项目组成员】。
2.4.3 特种作业操作证
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证书持有人应为项目组成员):
- 标包1、标包2、标包3均需具备:
- 登高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张
- 电工证(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1张
- 电焊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张
2.5 信誉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近两年(自2024年10月18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