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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常州钟楼国际数据中心三层IDC机房机电配套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地点:江苏省发布日期:2026-10-03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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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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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常州钟楼国际数据中心三层IDC机房机电配套工程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标段编号: JSCGXM202609280007001001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询比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采购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机柜及智能化工程等。本项目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相关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预估采购金额: 348万元(不含税)。
  • 工期: 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保修期: 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桂花路22号。
  •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 合同有效期: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原文未明确具体时长,保留原意)。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常州钟楼国际数据中心三层IDC机房机电配套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包 2026年常州钟楼国际数据中心三层IDC机房机电配套工程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成交标包数限制: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
  • 份额分配: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 最高响应限价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 348万元(不含税)。
  • 否决条件: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独立性与信誉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关联关系限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联合体响应

  •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注: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仅供参考,本项目不接受):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原文此处为空)。

2.1.4 代理商响应

  •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 注:代理商响应的适用情形及要求(仅供参考,本项目不接受):
    1.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 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 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原文此处为空);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3. (原文此处为空)。

2.1.5 其他基本资格

  • A. 发票要求: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B. 企业资质: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进行证件更换,须具备变更后的最新同等资质,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 C. 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具有建设或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D. 人员要求:
    1.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须具有建设或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经理: 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设或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专职安全员: 须具有建设或通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其他团队成员: 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压电工作业)的服务人员和1名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服务人员。如一人持有多份证书,按一人计算。
    • 证明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 供应商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6年4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若法定代表人具有A证可以提供营业执照代社保证明;
      2. 有效且完整的证书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3.1 产品来源: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3年9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数据中心/机房的机电配套施工等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 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 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除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与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其他结算证明材料,时间、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其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
  • 2.3.6 技术指标: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原文此处未列出具体指标,保留原意)。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2.4.1 基本资格: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现场考察

(原文此处无具体内容)

2.6 评价检测

(原文此处无具体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至 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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