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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2532号 | 招标编码 | HBTZ-HBLT-26058 | 所属地区 | -- |
| 采购业主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中标机构 | -- | 截止时间 | -- |
项目编号: HBTZ-HBLT-26058
招募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招募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合作方可前来参与。
为深入贯彻国家“东数西算”战略部署,服务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中国联通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轻资产自建模式”引入优质合作方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智算中心。
现启动中国联通智算中心“轻资产自建模式”合作方联合公开招募(第一批)工作。
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现场核查合作方公司及业绩项目落地情况)的合作方即为入围合作方。
本次招募设置两个合作方类型,具体划分如下:
| 合作方类型 | 名称 | 职责描述 |
|---|---|---|
| 类型 1 | EPC总承包商 | 负责统筹数据中心机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测、运维等全流程总包工作,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全额投资。 |
| 类型 2 | 机柜托管服务商 (COLO商) | 负责全额出资完成机电工程投资、设计、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
注意: 本项目若应答人同时满足两类合作方类型的入围资格条件,应答人须选定一种合作方类型入围,不得同时入围多个合作方类型。
本项目采取轻资产自建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具体分工界面如下:
| 分工职责 | 中国联通 | 合作方 |
|---|---|---|
| 运营 | 1. 统一进行市场拓展、销售和客户维系; 2. 不做保底分成承诺,联通收到客户回款后按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向合作方结算相关分成款(结算模式比例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中约定)。 |
1. 根据自身客情情况协助联通进行市场拓展、销售和客户维系; 2. 按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与联通结算。 |
| 建设 | 1. 负责土地和数据中心土建部分(含园区)、外市电(不含楼内)、市政水引入、通信网络配套投资建设(互联网带宽接入资源等)(具体界面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 负责按照联通要求在合作机房的外市电及供水入局接口挂表计量。 |
负责合作项目运营所需要的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楼内供配电系统、空调制冷系统、动环监控及智能化系统、机房装修、机柜及布线等所有机电配套工程等)的投资、建设,以达到合作项目正常运行运营的目标(具体界面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
| 维护 | 1. 负责联通建设范围内的维护(具体界面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 负责园区物业、安全统一管理; 3. 负责对合作方维护质量进行考核; 4. 负责周期性计量外市电及市政供水用量,并结算对应成本。 |
1. 投资建设的合作资源可自行维护或由联通负责维护,双方在具体合作项目中协商确定运维方; 2. 接受联通按照《中国联通算网运营维护规程》进行管理和考核,如果联通维护标准与客户标准不一致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具体界面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3. 接受与联通客户签订的背靠背的运维SLA、PUE要求等协议。 |
注: 联通负责统一对外支付日常电费水费、施工用电用水,合作方应在每个计费周期内与联通据实结算。
中国联通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长期。
常态化招募,长期接受合作方报名。招募人组织专家对合作方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具体各轮次评审时间根据业务需求或合作方报名情况确定。
2.1 主体资格
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税务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3 注册资本
应答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4 财务要求
2.5 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法的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
注:
- 同等条件下设计单位优先使用联通自有设计能力。
- 如应答人仅满足设计资质,须承诺在选择施工单位时满足以上施工资质要求;如应答人仅满足施工资质,须承诺在选择设计单位时满足以上设计资质要求。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6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应答人须承诺在具体项目合作实施阶段选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配备满足要求的以下项目管理人员:
注: 应答人提供施工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三证)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三证)须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7 业绩要求
应答人提供的中国境内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之日起倒算36个月)已完成投资或者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
注:
- 同类业绩定义: 是指数据中心(包括云计算基地、超算中心、数据机房、智算中心等)的机电工程的投资或者建设业绩(均不含外市电、土建和算力设备)。
- 业绩计算规则: 应答人提供的业绩为土建施工+机电投资或者建设业绩的,仅计算机电部分业绩,土建部分不予计算;无法区分土建和机电业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技术规范书、报价表、结算单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证明文件中仍无法区分的,机电业绩按照总合同金额的70%进行折算。
- 项目数量: 按合同个数计算。
- 子公司业绩: 应答人除自身业绩外,也可使用其100%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交子公司业绩的,须附子公司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股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及履约验收材料、应答人与其子公司双方加盖公章的业绩认可证明材料。非100%全资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子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母公司业绩。
- 运维证明: 如同类业绩为自维须提供运维人员架构,代维需要提供代维合同,不涉及维护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以上两类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验收报告关键页(或者验收邮件)、固定金额合同(含补充合同)、框架合同。上述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如果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上述内容,应答人须提供技术规范书、报价表、结算单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8 独立性要求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作方类型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9 信用要求
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须提供承诺书。
2.10 经营记录
应答人在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之日起倒算36个月)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11 本地化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在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后,如当地政策有相关纳税要求,应答人或其合作方须在项目所在地拥有或新成立本地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资金规模和专业人员。若应答人或其合作方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公司,须于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商事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项目公司应当由应答人或其合作方实际控制,未经招募人书面同意,应答人或其合作方不得转让、质押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须提供承诺书。
2.12 资质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应答人或其合作方在成立项目公司后六个月之内,项目公司具备项目所属地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种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承诺书。
2.13 联合体限制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 黑名单限制
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通及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应答。
2.1 主体资格
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税务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3 注册资本
应答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4 财务要求
2.5 资质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在具体项目合作实施阶段选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满足具体资质要求,并按要求出具满足下述条件的资质承诺函。
注:
- 同等条件下设计单位优先使用联通自有设计能力。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6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应答人须承诺在具体项目合作实施阶段选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配备满足要求的以下项目管理人员:
注: 应答人提供施工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三证)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三证)须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7 业绩要求
应答人提供的中国境内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之日起倒算36个月)已完成投资或建设,或正在运营中的数据中心项目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合同以签署日期和履行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和履行期为准):
注:
- 同类业绩定义: 是指数据中心(包括云计算基地、超算中心、数据机房、智算中心等)的投资或者建设或者运营的业绩(均不含外市电、土建和算力设备)。
- 业绩计算规则: 应答人提供的业绩为土建施工+机电投资或者建设业绩的,仅计算机电部分业绩,土建部分不予计算;无法区分土建和机电业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技术规范书、报价表、结算单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证明文件中仍无法区分的,机电业绩按照总合同金额的70%进行折算。
- 项目数量: 按合同个数计算。
- 子公司业绩: 应答人除自身业绩外,也可使用其100%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交子公司业绩的,须附子公司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股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及履约验收材料、应答人与其子公司双方加盖公章的业绩认可证明材料。非100%全资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子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母公司业绩。
- 运维证明: 如同类业绩为自维须提供运维人员架构,代维需要提供代维合同,不涉及维护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以上两类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验收报告关键页(或者验收邮件)、固定金额合同(含补充合同)、框架合同。上述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如果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上述内容,应答人须提供技术规范书、报价表、结算单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8 独立性要求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及招募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作方类型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9 信用要求
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须提供承诺书。
2.10 经营记录
应答人在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之日起倒算36个月)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11 本地化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在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后,如当地政策有相关纳税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拥有或新成立本地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资金规模和专业人员。若应答人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须于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商事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项目公司应当由应答人实际控制,未经招募人书面同意,应答人不得转让、质押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须提供承诺书。
2.12 资质承诺
应答人须承诺在成立项目公司后六个月之内,项目公司具备项目所属地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种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承诺书。
2.13 联合体限制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 黑名单限制
本次招募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通及31个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应答。
潜在应答人应递交以下文件向招募代理机构购买招募文件电子版:
操作流程:
注意: 以完整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并按要求确认收到、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如未按要求进行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缴费账户信息:
邮寄建议:
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以保证申请文件及时送达。并将顺丰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 15533918369@163.com。邮件应注明单位名称、顺丰单号、发件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以便及时查询快递情况。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unicombidding.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募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