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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AI数智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AI数字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方案至施工图设计项目(查询ID:175231000003)

招标公告 地点:浙江省发布日期:2026-09-29
摘要信息
正文内容
摘要信息
招标编码--所属地区--
采购业主湖州东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中标机构--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AI数字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AI数字化综合性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605-330502-04-01-6975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湖州东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湖州东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

本项目建安费约15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220万元。

2.3 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设AI设备制造厂房,占地约41.97亩,拟建设研发楼1栋、丙类厂房3栋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33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340平方米(其中2号厂房单体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拟引进优质生产线配套项目,主营项目为人工智能终端设备、算力设备、机器人、传感器及人工智能穿戴设备等。

2.4 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协助业主方对项目品质、成本进行把控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项目申报、审批和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配合)及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后续指令为准(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 ☑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 否
  • □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 ☑ 3.1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 □ 3.2 自 __ 年 __ 月 __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 注: 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竞包人在竞包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 □ 3.6 /。

(三) 其他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 ☑ 5.1 采用评定分离。
  • □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_ 年 __ 月 __ 日 __ 时 __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 行政监督: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
    • 邮政编码: 313000
    • 电话: 0572-2595856
  • 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
    • 邮政编码: 313000
    • 电话: 0572-2595856

11. 联系方式

角色 单位/人员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招标人 湖州东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许云杰 0572-2931987 /
招标代理机构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郑晟、汪飞 0572-2708071 391193330@qq.com

发布日期: 202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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